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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只是公安机关的一种强制措施.也就是说本来要刑事拘留的,但因为情节不严重就可以采取这种措施.但是是不是判刑还要看公安机关侦察的结果如何认定.也有判刑的可能.但一般已经监视居住了就是较轻的情节了.即使判决也不会判实刑的,但你这事到此还没
国家赔偿法没有把错误监视居住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大多数司法机关都以监视居住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有法律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才是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的唯一条件,错误监视居住不
如果已经销案,那么属于侦查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简称“解释一”)第七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
那些户口在外地户口是本地并且有自己的住房,只能是在自己的家里被监视居住,而且在本地没有自己住房的,可以去看守所等待判决。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
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