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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形式有哪些?

逮捕的形式有哪些?

2020-01-08 174
普法内容
逮捕的形式要件: 1、有权机关决定。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司法性质,而且能对侦查机关形成制约的机关或人员审批决定。 2、必须有合法逮捕证件。有证逮捕是逮捕法的一般原则。即实施逮捕必须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逮捕文件。 3、特殊情况下或对特殊对象的逮捕可采取特殊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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