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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成员是股东吗的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股东资格限制条件: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股份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1.机构性质不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 2.组成成员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首先,这种情况法律并不禁止。如公司章程也没有相反规定,可行。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事由全体董事组成。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东较多、规模较大,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因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必须设立的机构,体现了公司制度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特征,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公司董事会是采取会议形式的集体决策机构,因此需要有多名成员,但是又不能太多,太多了不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董事会的成员,也就是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果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的损失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