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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1、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
需要。只要担保合同还继续有效,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 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
对欠款人意外死亡所遗留下来的欠款,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继承人偿还之后,如果仍有剩余遗产,剩余遗产由继承人继续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
首先由贷款人遗产范围内清偿贷款,不足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或者由担保人直接清偿贷款,之后向遗产继承人主张在贷款人遗产范围内追偿。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担保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1、欠债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还债,如果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民法典遗产范围内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
1、欠债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还债,如果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可以向担保人要。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
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应由债务人的配偶和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后,债务人的配偶也应承担债务责任。如果是债务人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债务人的财产范围内进行清偿。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