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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死亡时间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胎儿死亡时间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2022-04-14 263
普法内容
胎儿死亡时间与继承权的关系是: 1、胎儿出生时是活的,保留份额归婴儿所有,可由母亲保管; 2、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保留份额归婴儿所有,但应由死婴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3、胎儿出生时为死胎的,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重新分割。 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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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8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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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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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

    2023-06-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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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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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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