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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另外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10月7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认定未办理登记按习俗结婚的行为无效,判决女方父母返还给男方彩礼1.1万元。今年农历六月初六,许女经媒人介绍,与A相识,并确立婚约关系。相识一个月后,在媒人的催促下,双方于农历七月初九
一、无效婚姻婚彩礼应该怎样返回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 1.同居关系双方均系未婚,或一方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而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均系离婚、丧偶
无效婚姻彩礼应当退还,当事人按照习俗要求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
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但有下列情形的彩礼不退还: 1、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2、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3、双方
事实婚姻如果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需要退还。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而且如果男方因此提起诉讼的,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结婚一年离婚20万彩礼可以退,但是要符合法定条件。一是夫妻结婚后,如果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退还;二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上出现困难的,那么女方也要退换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
离婚一般不需要把彩礼退回男方家,除非男方主动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且符合以下情形的,需要退还彩礼: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院会结合双方生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