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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结婚。因继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弟姐妹关系是姻亲,因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实际上是因为继父母婚姻造成的亲戚关系,不算拟制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法
首先给大家引入一个法律概念,拟制血亲,也就是这里提到的无血缘关系的兄妹关系就是典型的拟制血亲。 法律规定的两种禁止结婚的情形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自西周以来,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我国便禁止同姓为婚,有“男女同姓,其
兄妹关系在血缘层面的事实无法改变,这是一种自然状态。 而你们相互不存在必然的法律责任关系,解不解除不会影响的。 但是有些情况下兄妹之间可能存在扶养与被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
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们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所以他们是不能结婚的。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
只要不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就可以
1、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不能在法律上是拟制的血亲关系。 2、如果是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之间需要结婚,那应该由养子女先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才可以。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夫妻在
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其中,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分为自然直系血亲和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两种,自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
首先,表兄妹的婚姻属于无效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所以二者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实际上是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分割。法院在分割的时候,一般按照同居期间财产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