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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
“以投入现金的方式入股一家公司,成为这家公司的股东”对该公司来说属于公司增资行为,公司增资的具体法律程序,要看该公司的性质。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公司新增资本时,公司股东和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均可以认缴出资,但公司股东有权优先认缴出资,并且
一、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股东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变更原因,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三、企业法人营业
1、召集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以投入现金的方式入股一家公司,成为这家公司的股东”对该公司来说属于公司增资行为,公司增资的具体法律程序,要看该公司的性质。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公司新增资本时,公司股东和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均可以认
新股东如果是公司增资扩股时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成为股东的,需要股东会相关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新股东如果是受让公司原股东股权成为股东的,同样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会任免董事决议是指,股东召开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事项进行表决,作出的最终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任免董事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