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在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才会折抵刑期。
不算服刑,但是可以折抵。如果最后判的是管制,那么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两天,因为管制比较轻; 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无期徒刑和死刑不折抵。但是注意,侦查期间如果不是被羁押的,那就不折抵。不是折抵侦查的期间,而是折抵在判刑之前已
刑事拘留时间的起算是从被抓的第二天开始起算的,被抓的当天是不会计算在期限内的。刑事拘留的最后一天若如果为节假日的话,此时也应当至期满之日,而不能因为节假日延长。
回答是肯定的,监视期限不应折抵刑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4]法研字第16号《关于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只有在‘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即限制了人身自由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 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
依照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只有在“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即限制了人身自由的,才予折抵刑期。而取保候审未被羁押,故不予折抵刑期
1、法定保证期间的起算均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 (1)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且约定的保证期间起算点合法有效(即起算点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那么应从其约定,
无期徒刑的期限是十三年至无期限服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低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
刑期的起止日计算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刑期的起止日的计算情况主要有: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举报、控告、举报、投案自首的刑事案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经地或者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60日。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