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公告送达吗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公告送达吗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公告送达吗

2020-01-24 175
普法内容
可以,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应该为2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送达哪些材料
    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送达哪些材料

    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

    2023-04-20 180
  • 自诉案件给被告都送达什么
    自诉案件给被告都送达什么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要向被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 应诉通知书,告知被告法院受理案件的事实,通知其应诉答辩。 举证通知书,告知被告应诉时,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传票,通知被告开庭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起诉状副本,将起诉状转交被告,通知其原告的主张等

    2024-06-01 25
  •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可以中止吗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可以中止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

    2024-06-15 22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案件可以送达公告吗

    离婚案件是可以公告送达的。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下落不明的案件依照规定可以公告送达,并

    2023-03-09 15,340
  • 公告送达离婚案件是不是可以公告送达最新

    离婚可以公告送达。如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023-06-16 15,340
  • 自诉案件怎么送达被告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要向被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 应诉通知书,告知被告法院受理案件的事实,通知其应诉答辩。 举证通知书,告知被告应诉时,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传票,通知被告开庭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起诉状副

    2023-01-17 15,340
  •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单方面送达送达吗

    可以单人进行。但是如果需要留置送达就不可以一个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收件人本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

    2022-02-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诉案件可以调解吗 00:52
    公诉案件可以调解吗

    公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因为我国法律把公诉案件的追诉权授予给人民检察院,公诉类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利决定是否起诉。即使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私下进行调解,检察机关仍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不受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限制,并且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依法进行审

    3,217 15,340
  • 调解书可以邮寄送达吗 01:22
    调解书可以邮寄送达吗

    调解书可以邮寄送达吗 通常情况下,调解书不适合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 调解书经过当事人签收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所以,调解书要由当事人签收,才产生调解书的效力。不是本人签收的,则调解书无效。如果是具有特别授权的被委托人签收调解书的话,那么也具

    2,943 15,340
  •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01:09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

    16,79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