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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在公司注册时不需要验资,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的登记制度已经从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关于实际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差额补交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股东的出资额一旦确定以后,出资比例也就确定了,股东享有的因此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一种事实状态,不能因为约定改变。但是规定股东的权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比如出资比例50%可能只享有30%的表决权。《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各股东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不再强制验资。各股东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
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形式,主要区别在于: 1、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可以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分有限公司股东人数2-200人 2、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少于3万
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身份没有设定限制,股东身份受公司法调整。而企业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受行政许可法调整。建设部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中,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出资人(股东)的身份作出了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就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上述两个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
如果股东想要出资,可以采用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已经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要除外。出资的是非货币的财产,则要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高估或低估作价都是不可以的。法律对评估作价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出资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