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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
只有定金在法律上有规定,而订金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根据相关规定的内容,违反定金,是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是不予退还定金。而订金没有此规定,解除合同,返还订金即可。
订金与定金有以下不同: 1、性质不同:定金只是单方面行为,没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视为交付预付款。当交付和收受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损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定金只能作为损害赔偿。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虽一字之差,但在法律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
1、两者的性质不同。 2、两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而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3、两者法律后果不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
订金这一概念是生活经验术语,一般视为预付款,定金是法律规定的专业术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押金与定金的区别: 两者性质存在不同。定金没有物权上的效力,其担保行为产生的只有债权;则押金在担保物权的范围内。 设定人不同。定金只有被担保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才能为担保的设定人,除了合同债务人,其他人都不能设定定金,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自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不同之处: 1、在概念上,我国《民法典》并没有对订金做出明确的界定,一般作为预付款处理,而定金则作为合同订立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而存在; 2、订金在订立合同后仍可以退回,而定金则不能随意退回,否则适用定金罚则,交付定金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