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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37条的解释是: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执法手段,包括以下几种: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本法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进行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本条是对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的这个司法解释行政处罚时限,具体是按理说,是不可以的。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用来规范各级人民法院的裁判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效力限于法院。如果一个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那么司法解释对其不必然发
1、存疑不起诉后行政处罚一般是开除公职,存疑不起诉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说明检察院是在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在才决定不起诉的,在这种情况下,之前被羁押的人员是无罪的,其当然可以请求国家赔
根据理性制度的要求和立法精神,中国行政处罚领域应该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其中,一事指符合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个和一次处罚。复杂的事数形态和法条竞合领
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是2009年12月14日发布并于2010年1月4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共17条。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同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迟延履行金,属于人民法院执行权调控的范畴,是在民事执行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