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羁押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羁押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羁押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2020-08-15 152
普法内容
一般从被逮捕或者刑事拘留开始计算羁押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请问下羁押从什么时候算起?
    请问下羁押从什么时候算起?

    羁押期限应当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计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0-08-01 117
  • 羁押从什么时候算,有哪些规定
    羁押从什么时候算,有哪些规定

    羁押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计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4-04-10 11
  • 羁押从哪些时候算
    羁押从哪些时候算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

    2020-02-26 185
专业问答更多>>
  • 羁押从什么时候算,有哪些规定

    羁押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计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3-01-28 15,340
  • 羁押期限从拘留可以延长到什么时候?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2022-07-24 15,340
  • 羁押期间什么时候可以探视

    关于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什么时间探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周末属于休息日,当事人尽量选择正常的工作日办理。同时,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在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是可以与家人进行通信或者会见的。

    2022-03-11 15,340
  • 羁押期限的起算时间点在什么时候

    逮捕之日起算,先前的拘留不算。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 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

    2022-07-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01:03
    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

    1,164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01:00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当事人必须在劳动仲裁时效内及时提出仲裁申请。 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中,是谁主

    1,227 15,340
  • 租赁合同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01:05
    租赁合同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租赁合同的起止时间,一般按照双方事先约定或者事后补充的约定来确定。对于租赁合同的起算时间,没有事先约定的话,一般按照双方实际履行的时间来确定。具体来说,就包括了合同的签订日期,房屋的交付日期,以及承租人正常的使用日期。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

    1,53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