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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
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也是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负责人也是属于公司的员工之一,所以还是要签订合同的,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签合同,出现纠纷很难维权。
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分公司负责劳动合同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发生变化和转移。因为分公司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所以只用签一次就可以了。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自用工当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劳动者支付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证招录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应当从用工的第二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签订方式,具体要看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如果当事人决定适用违约金责任的话,就应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订立相应的违约金条款。具体来说,违约金条款应当包括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或者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当事人决定适用定金罚则责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