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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选区是否按户口

选举法选区是否按户口

2021-11-01 19
普法内容
一般以户口为准。 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选区,是指为便于选举而划分的区域,它是直接选举产生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中国大陆称之为“人大代表”)的基本单位。 全国许多省份,如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广西、安徽、江西、河南、甘肃、青海等都有自己的选举实施细则和办法(地方法规),对各自区域内的选区划分皆有明确的规定。 纵观各地选区划分,都有一个大致相同的原则,即: 应当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了解人大代表候选人,便于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以及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 另外,你所在选区分别选举产生1位,2位,还是3位县乡级人大代表,也可以关注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五十七条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二十六条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二十七条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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