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与结婚登记的抚养权纠纷处理方式相同。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协商不了的,应当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
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 (一)是以夫妻名义 (二)是公开同居生活 (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于 第一个要件,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拒绝承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
提起事实婚姻诉讼时,将判决离婚。未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区别对待。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按照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1994年前的事实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因此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
一般是需要双方通过充分的协商决定的。如果双方之间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的关系的或者是确实有同居关系的,那么是视为双方构成了事实婚姻的。如果双方产生纠纷的,需要优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
1986年以前才有事实婚姻,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了。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和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作出约定即可。如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有争议,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
离婚诉讼的程序,主要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针对的是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普通诉讼程序,针对的是比较复杂的离婚案件。因此,离婚纠纷判决的审限时间,需要根据诉讼程序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才确立;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因此,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一方直接与另一方分居,结束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存有争议,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