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宅基地如何强制执行
宅基地如何强制执行

宅基地如何强制执行

2020-06-28 138
普法内容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31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是否能强制执行宅基地
    是否能强制执行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房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

    2024-06-07 15
  • 强制执行宅基地是什么意思
    强制执行宅基地是什么意思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对集体所有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宪法》、《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通常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联系在一起,这体现在申请宅基地的主体资格上——只

    2020-09-09 236
  • 民事强制执行可否执行宅基地房产
    民事强制执行可否执行宅基地房产

    根据现行法规,农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不能够上市流通,也就不能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来作为抵债处理(但可以对其农村住宅实施查封的强制措施)。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

    2024-06-14 12
专业问答更多>>
  • 宅基地上的房子被强制执行能否执行?

    宅基地上房屋已经登记产权明确的能被强制执行。债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冻结、划拨等查控财产的强制执

    2022-10-13 15,340
  • 怎么能强制执行宅基地上的房子?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产办理了相关登记,产权明确,并且该宅基地上房产不是被执行人的唯一房产,这个房产是可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

    2022-11-20 15,340
  • 请问宅基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根据现行法规,农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不能够上市流通,也就不能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来作为抵债处理(但可以对其农村住宅实施查封的强制措施)。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

    2022-07-30 15,340
  • 故意杀人宅基地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代理人享有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这些都属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授权委托人承担。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的

    2022-08-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进行宅基地确权 01:51
    如何进行宅基地确权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1,070 15,340
  • 如何催执行法官强制执行 01:10
    如何催执行法官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想催执行法官强制执行的,可以通过电话催促,如果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申请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如果有被执行

    22,704 15,340
  • 如何继承宅基地 01:16
    如何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3,108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