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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如果是犯军人违背职责罪的由军事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亲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法律适用:首先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
不分退伍费,我国现役军人或者退伍、转业之后领取到的属于自己的伤残补助金、自己的伤亡保险金以及医疗生活方面的各种补助费用,这一部分,都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当军人退役之后,其前妻是不能再次对这笔财产进行分割的。
军人离婚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共同财产由其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以军人名义支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伍费中的一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具体分割的时候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的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要进行分割的部分。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平均分
退役军人补助申请如下:由退伍军人向民政局申请,内容中详细标注出自己姓名年龄还有政治面貌,所在部队与退伍时间的文书。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
退役军人落户口流程如下:入伍前系本地居民,退伍、转业后凭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者当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落户通知书”,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补报落户。入伍前不是本地的军队退伍转业军人,以投夫或投妻理由安置落户的,可凭《结婚证》、本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