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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学校有权解聘教师。情形如下: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辞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待遇,有编制的教师,不会被轻易而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
甲方:乙方:一、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课程任课教师。二、甲方职责1.甲方按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2.甲方按每标准课时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讲课酬金。甲方为进行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教师的权利有以下这些,具体如下: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学生在校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二十年的学校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