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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与户口有无关系根据《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要素是产权。第二
可以分户的。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
可能有土地。 如果女方出嫁到夫家,虽然说户口迁至夫家,但在夫家并未取得分配的土地,那娘家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收回的,每个人应享受国家分配给自己的那一份土地使用权,无人能有权收回。 因此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依然可能享有土地的。
没有赔偿。根据《太和县大新镇集体土地征收房屋安置人口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安置人口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被征地所在村组常住人口; 2、所在户参与所在村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
一,结合当事人的问题: 1,如果当事人的女儿已婚,户口未外迁,但是在娘家居住和生活的,就是正常的常住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女儿已婚,户口未外迁,但是不在娘家居住和生活的,就是“空挂”户口。二,“空挂
户口还在娘家,就娘家所在的村的村民,享有该村村民的一切权利,包括土地承包权和拆迁安置补偿权,等等。
按户口计算,没有户口不会有你的房子的,一户中有几个户口就给几个人的住房面积,现在结婚你还能享受到。如果不愿意因为拆迁结婚,就自己决定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
女儿出嫁后是否有拆迁补偿,具体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的: 1、如果女儿出嫁后户口还没迁出的,则该出嫁的女儿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享受对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2、如果女儿出嫁之后,其户口被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况下出嫁的女儿也有权利享受征地补偿款。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家产。女儿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会因为户口迁出而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同一顺
拆迁补偿主要是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1、如果女儿也是被拆迁人,女儿当然有权请求获得补偿款。2、如果被补偿人是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