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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1、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具体如下: (1)如果借款人有遗产,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2)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已经被其继承人继承,尤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3)如果借款人没有
债务人死亡由债务人继承人承担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公司法人死了债务由继承人承担。 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
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如果股东所在公司的章程对此有规定的,依据章程规定处理。章程无具体规定的,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对该部分股份依法进行认购或转让。具体为,首先可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所占份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关于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谁偿还的问题,还可
债权人死亡的,债务应当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权人死亡则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债务人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由以下人员承担: 债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向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债务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