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效力,婚姻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3个条件: (1)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约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保证书保
婚姻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3个条件: (1)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约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
净身出户,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方提出“净身出户”,不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因为,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依据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
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
保证书公证,以婚姻为例,要看保证书的内容定,如果是关于财产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关于人身关系的保证,如:“不许离婚”;或者“离婚需要赔偿”等内容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此保证书违反了法律
合法的保证书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保证书就是不附加人身性质;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后自愿达成的;内容合法,不侵犯其他人或者集体的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要互相忠实、尊重;可以对双方的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因重婚、和别人同居等情况,离婚时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所以,婚姻保证书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保证书都有效。 婚姻保证书有没有效力
离婚分割财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不需要证据的,诉讼离婚时需要证据的。因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审理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公证,但同样并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的公证,主要目的是经公证确认双方可分割的财产数量和财产权属,如果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并且也都清楚财产的具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