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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男方赠予女方的金银首饰,若是被认定为彩礼的,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离婚时是可以要回的。
男方赠与女方个人的首饰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除非女自愿退还,否则男方不可以要求退还。如果这些金银首饰很贵重,不属于生活用品,而且男方没有说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但是不能要求全部返还。
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结婚时间长短,时间较短的话可以作为彩礼要求返还,如果结婚几年了,不可以要求返还,相当于你以结婚为目的给女方做的赠与,赠与是不能要求返还的,除非女方同意返还。可以协商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通过法定程序分割财产。
离婚金银首饰一般不需要退回,但如果是属于彩礼的,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首饰应当退还: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
结婚时,男性结婚后给女性买了饰品。双方离婚时,这些饰品不能分割,仍归原用户所有。 首先,这些首饰具有人身专属性。 其次,一般来说,珠宝用户基本上都是女性,在民法典中照顾女性是这种方法的原则。 再次,这
这个需要具体结合你们实际情况看,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同居了,可以考虑退一部分。领结婚证了就不用退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
要判断离婚时黄金首饰属于谁,首先要确定黄金首饰是怎么得来的,以及是什么时候得来的。如果,黄金首饰是女方父母在双方新婚时,对女方一方的赠与,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嫁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黄金首饰是女方父母在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赠与的,这时候一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彩礼是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性质的财物。不能够随意撤销赠予,但法律规定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公平原则,过错原则,并适当结合当地的风俗,还要考虑彩礼的数额,退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