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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四个权利;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放映权、汇编权、广播权、翻译权以及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人身权的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发表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其他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又称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著作权法第10条与第24条,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没有规定人身权可以许可,但是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许可.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 在法律上是存在是作品的实际
著作权人身权包括以下四项权利:1。出版权:决定作品是否公布的权利。作者创作作品后,有权向他人阅读作品;2、署名权:即作者可以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作者可以修改作品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的内容如下: 1、著作人身权,主要指的是作者通过其个人的风格所创作的作品,依法可以享有并获得的声望、名誉以及维护作品完整相关的权利,通常作者可以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并且不可以转让、剥夺或者限制,如果在作者去世之后,该权利则由其继承人、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取得作品的著作权,无需进行任何登记、申请手续,也不以作品发表为前提条件,作者在完成作品之时即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这种制度被称为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适用自动取得的条件为,作者为本国公民或长期在本国居住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