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这是说,当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作出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时,它们是共同被告。共同被告之间负有连带责任,当事人不能只选择其中一个作为
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的确定: 1、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 2、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
如何写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注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委托代理人×××,…(注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由于×××诉我单
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受害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赔偿义务人死亡的,法院应当根据被告死亡情况加以分析: 1、被告死亡,没有留下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法院会终结诉讼。原因在于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