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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
对土地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 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确权多余土地的处理是: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村民因继承取得的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
村委未经本人同意将土地确权是否合法有效
1、二轮承包后,当事人未取得二轮承包经营权,由此产生的纠纷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可以纳入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范畴; 2、当事人已经取得二轮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属发包人所有,
土地确权后遇到征地的处理如下: 1、确定拆迁的性质,究竟是为了商业开发还是为了公共利益; 2、确认被征收的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3、对自己定位,确定自己究竟是所有权人还是使用权人,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土地证,房产证或是土地承
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地不收费。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不会再额外收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下: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2、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申请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