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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
转让合同债务的条件如下: 1、有效债务的存在是合同债务转移的前提; 2、转移的合同债务不受转移的限制。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的不可转移的债务和其他不适合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转移的目标; 3、债务转移也应得到债权人的同意。由于
债权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需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 2、免除须向债务人作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 3、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
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3、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1、要成立债务转让,不是必须以债务人和受让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为基础,但必须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为基础;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的,债务人不能转让给受让人。 2
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指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其债权与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承受这些债权和债务的债的转移形态。可以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债务,只能是双务之债,即只能是双方都负有债务、享有债权之债。其转移方
债权债务纠纷的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经债权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权人提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