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六月初认证的发票可以抵扣五月份的税额吗?
六月初认证的发票可以抵扣五月份的税额吗?

六月初认证的发票可以抵扣五月份的税额吗?

2021-11-13 26
普法内容
六月初认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五月份的税额。专用进项发票认证步骤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进项专用地票管理”,录入防伪税控进项专用发票:新增、录入,紫色边框,包含发票代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抵扣月份,密码区,金额,税额,销货方纳税人登记证号7部分,保存,审核; 2、待认证进项专用发票导出:进项专用发票管理、待认证进项专用发票导出、选择录入日期、确定、写网上认证文件或者XML格式或门前认证认可的格式; 3、网上认证:登录国税网、网上办税、登录、发票认证、网上认证、浏览、上传; 4、认证结果下载:认证结果下载选择RZ101、下载、保存; 5、下个月初下载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十四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进项税发票当月认证必须当月抵扣吗
    进项税发票当月认证必须当月抵扣吗

    进项税发票当月认证必须当月抵扣。 进项税发票如果当月没有抵扣完可以结转以后月份继续抵扣,直至抵扣完为止,如果当月认证了当月却没有抵扣视为放弃抵扣。 增值税中列计进项税额的发票叫做进项发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税

    2021-11-29 56
  • 当月认证的发票能否抵扣
    当月认证的发票能否抵扣

    咨询税务部门

    2024-06-20 47
  • 三月份的消费未开发票五月份补开发票可以嘛
    三月份的消费未开发票五月份补开发票可以嘛

    三月份的消费未开发票五月份补开发票可以。 因为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每月领用发票的数量是一定的,有时候领用的发票当月已经全部开完了,这时候如果有新的业务发生,没有可以开具的发票了,企业可以和客户协商下月为其补开具发票,补开的发票同样是合

    2023-06-12 48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社保是当月扣当月的还是当月扣下月的 00:56
    社保是当月扣当月的还是当月扣下月的

    社保是当月扣当月的。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每月1到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

    13,258 15,340
  • 办理的身份证星期六可以拿吗 01:07
    办理的身份证星期六可以拿吗

    办理的身份证星期六不可以拿。 因为周六和周日,是国家法定的假日,派出所除值班人员处理日常接处警外,是不办理户籍、消防等日常业务的,因此周末不能到派出所拿身份证。 可以在周一到周五作息时间内去领取。 法定节假日除外。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7,748 15,340
  • 发票可以让顾客承担税点吗 01:25
    发票可以让顾客承担税点吗

    发票不可以让顾客承担税点。正常情况下给客户报价的商品为含税价,销售者应当按照要求开具发票,其税点由销售方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

    3,864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