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
当事人与他人之间签订代持股协议是不违法的,民事主体之间签订合同若达成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即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
可以解除。代持股协议适用我国《民法典》关于解除权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此种方式采用平和的方法避免了成本。当事人还可以在协议签订前约定当出现某项事由时可以解除协议。通过约定方式解除协议的,条件具备时,可以行使解除权。最
1、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般来说,只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不损害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不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持股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权代持协议合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法定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代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实际股东称之为隐名股东,名义股东称之为显名股东。增资扩股之后,代持的股份数量没有什么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持股比例。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者假名出资”,主要指的是他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的方式。 首先,法律是认可股权代持的合法性的;其次股权代持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股权是可以代持的,但前提是双方签订的代持股份协议,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 股权代持,又叫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即实际出资人和别人约定,采用别人的名义来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和名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