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派出所集体户口不给户口首页是正常的。具体如下: 1、集体户口没有户主页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才中心或托管单位进行咨询,户主一般是托管单位的负责人,当事人可让托管单位负责人复印户主页,再由托管单位加盖公章,这样当事人就可以获得集体户口的户主页;
派出所集体户属于集体户口类别。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
这种情况,派出所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将孩子的户口迁移至抚养权一方。户口登记管理是公安机关的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处理。你说的情况公安机关是可以解决的。给你一个安徽省的相关规定,供参考: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离婚户口
1、不是,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2、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形: 一、离婚后房屋产权明晰归属另一方,且房产归属方要求对方户口迁出但拒不迁出的; 二、房屋因买卖、赠予、继承产权发生变化,现产权拥有者对原户中不再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要求其迁出而拒不迁
1、可以。到街道或者社区或者居委会可以开出介绍信。拿介绍信应该就可以报考。也可以去省招考单位查一查具体报名条件。每一年都会有点不同。 (1)集体户口的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2)集体
不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根据公安部的统一安排,现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至于你现在的居住地能否异地办理,请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咨询。
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不可以强制迁出户口。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由于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与户口是有密切的联系的,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大概有三类,第一种是土地本身的补偿费用,会按照该耕地被征收之前三年平均年产量值的六到十倍来分配。第二种是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按照征收地的耕地面积除去征收前单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来
派出所分户口需要手续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