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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财务负责人的流程如下: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我们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
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如下: 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质量负责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无主管部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原负责人签属的同意变更意见的股东会议
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如下: 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质量负责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无主管部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原负责人签属的同意变更意见的股东会议
如果有证据证明只有单位的环境才能造成尘肺,可以要求单位负责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意见】 劳动者是公司财务负责人,但离职后,公司没有及时变更负责人的,劳动者先与公司领导协商解决,不行,就带上离职证明,先反映到工商局,让工商局注销财务人员,再到税务局注销相关信息。 在员工依法办
从原单位辞职后社保的处理如下: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只需凭身份证到
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丢了的,劳动者可以到原单位要一份复印件,也可以找原单位重新开一份离职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原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关系日
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之后,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变更的行为。民法典并没有明确指出合同变更需要遵循的原则,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1、合同变更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说,合同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