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务合同我们自己有吗
劳务合同我们自己有吗

劳务合同我们自己有吗

2023-05-28 14
普法内容
劳动合同本人应持有一份。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本人应持有一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自己们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自己们劳动关系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一个事实,并不是只有劳动合同才能认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工资记录、工装工牌、录音、录像、照片、网络聊天信息、手机短信往来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事实。所以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也可以用以上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

    2020-12-07 192
  • 劳务公司没给我们合同
    劳务公司没给我们合同

    劳务公司没给当事人合同,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补偿。补偿如下: 1、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

    2023-03-28 16
  • 公司骗我们让自愿签了解除劳动合同,我们有补钱吗?
    公司骗我们让自愿签了解除劳动合同,我们有补钱吗?

    如果是个人原因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除非你能证明被欺诈签署的。

    2024-06-23 6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务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吗 01:11
    劳务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即劳务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但是,在前述解决方式中存在适用顺序。根

    1,736 15,340
  • 如何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 01:05
    如何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

    大家好我是法师兄特邀律师冼洪永。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则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一、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须为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则是平等主体间的自然人或

    2,444 15,340
  • 劳务合同想走就可以走吗 00:57
    劳务合同想走就可以走吗

    劳务合同不是想走就可以走。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5,756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136-0045-009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