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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当对自己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这种责任是作为公司在公司立法上的体现,它是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公司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法律规定,公司界定及股东
名称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就行。带国际字样的可能有特别规定,大约与营业范围有关。一般来说,分公司在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营业范围就相当于总公司的授权了,分公司
1、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为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因此也就自然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也就不能独立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由分支机构产生出来的责任,都由公司来承担。 2、
独资公司注销后,需要承担清算债务的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清算后的剩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民事承担的责任方式,具体如下: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