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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产后,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
1、7个月以下流产、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因未落实
生育金申领条件 早在2016年,上海市人社局就发布了关于上海生育金管理办法的新规:参加上海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可以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上海生育金领取地为各区县社会保险中心,具体如下:浦东新区社会保险中心浦东南路3993号、徐汇区社会保险中心徐虹北路80号、长宁区社会保险中心定西路1016号9F、普陀区社会保险中心武宁路1032号、闸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生育补贴金,一般有以下的三个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
宿迁生育津贴的领取如下: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社保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与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有个人账户; 2、生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
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