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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农村土地是指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此外,农村土地还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鉴于本案不涉及上述四类土地内容,笔者在此亦不加以过多阐述)。以上都是对农村土地性质的分类,但对于
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立遗嘱人死亡; 三、被继承人生前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1、没有扶养协议。继承效力高于,低于遗赠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
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 1、被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而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嘱有效条件 首先,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