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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多占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
农村一户多宅是指一户人家或家庭拥有多套住房的情况。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合法,可以继续居住和使用。违法用地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应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
农村不动产一户二宅的处理是:多出的宅基地相关部门有权不予确权进行回收,但因继承、赠与、宅基地合法买卖、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二宅的可以继续使用。
农村一户多宅处理方法:目前国家对于农民超范围获得的宅基地的处理原则是,“少收、慎收、尽量不收”。 具体情况: 严格实行“三到场”制度,即申报前,对其所在村组的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
1、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
农村一户多宅处理方法:目前国家对于农民超范围获得的宅基地的处理原则是,“少收、慎收、尽量不收”。 具体情况: 严格实行“三到场”制度,即申报前,对其所在村组的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宅基地是按照一户一宅,无偿取得,长期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和保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农村村民一
2021年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如下: 1、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历史上形成的居住基地面积过大、“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在人均土地面积较小,不能保证家庭有宅基地的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