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书
#(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株洲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由甲、乙双方商定。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_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鉴于行业特殊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工作任务决定;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可另行安排。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自行制定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后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①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超出八小时部分,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②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③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1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经甲方批准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年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
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续订、变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
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
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5.本劳动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送劳动教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7.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按规定裁减有关人员的;
8.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的;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不解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2.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九)若本
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
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独自承担的违约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住房或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