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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制毒物品罪主体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走私制毒物品罪主体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10 11
普法内容
走私制毒物品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n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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