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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
企事业单位应该要及时给出具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失业职工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相关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从失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失业保险金是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的机构按月进行发放的。
失业保险是按月领取,但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领取的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据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中断就业以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本人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后,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
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