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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我国通说认为反诉与本诉本身须均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法律事实。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如下: 1、诉讼标的是给付之诉中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多方面的,有确认之诉,给付之诉; 2、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 3、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时提
仲裁和诉讼都是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由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反诉与本诉有关。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就不叫反诉,而是另一个诉讼。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是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和本诉求基于同一法
【法律意见】第一,法律性质不同。反诉属于请求权的范畴;反驳则属于抗辩权的范畴,如在一合同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货款,如被告证明原告违约,不产生付款义务则为反驳,如被告请求原告赔偿因原告违约而给其带来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
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的程序只是为了节约庭审资源,合并后的程序,原来是一审的按一审程序进行,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审判程序大体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户口本关系有:户口本与户主关系包括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户口本分为《常住人口登记簿》和《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簿》是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
道德与法律是交叉与渗透的关系,主要体现在:1、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2、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