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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亲戚送的金银首饰原则上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金银首饰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结婚登记之前赠送的,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亲戚送的金银首饰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没有明确说明只赠送给一方。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购买的首饰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并不强烈,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同时“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人身依附性上,具有排他性。判断它的依据是,他人在使用这些物品时,无法体现物品的主要价值。因此,在司法实
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首饰是何时取得的。 1、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 2、如果这些首饰是双方结婚后购置的,那就是属于
首饰如果是只能女方穿戴,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法律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个人财产。如果金银首饰是双方都可以使用的,并且是婚后获得的,除了受赠时赠与人表示赠与个人的之外,其他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是给与一方的额,那么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婚姻法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劳动者的津贴是指,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比如,在夏季的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 2、对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状况,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和
婚后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意一方对婚后共同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若一方私自处理财产,势必打破这种平等。换句话说,婚后在不离婚的前提下,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