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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1)继承权是一种取得财产权的权利,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是一种财产权 (2)继承权是以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因此又和身份权相联系 (3)继承权的主体职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和其他组
不可以。侄子、外甥之类都不是法定继承人,侄子没有权利继承叔叔的遗产,但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执行,都没有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侄子跟叔叔属于三代旁系亲属,侄子并不是叔叔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
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如果纯粹从继承遗产的角度来讲,因为侄子也并没有扶养叔叔的法定义务; 双方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侄子负责叔叔的生养死葬,叔叔死后遗产遗赠给侄子。
若遗嘱指定侄子继承全部财产,那么子女就不再享有继承权。
亲生女儿是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侄子没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无关。《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无儿无女死后财产侄子不能继承,只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来进行继承。如果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发生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
女儿出嫁了,当然也享有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实行男女平等的原则,这是不容任何人违反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属于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就能够继承父母亲的遗产。就算女儿已经出嫁,成为别人的家庭成员,也能参与父母亲遗产的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祖父母去世,就意味着祖父母涉及的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如果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是早于祖父母去世的,法律并没有剥夺父亲的继承权。相反,如果父亲留有子女,子女能够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主要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