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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期间房屋是不会被强拆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可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如果征收方履行完法定的行政程序,而你不在法定的期限行使司法救济的权利(包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那么,即使没有达成一致的补偿协议,征收方也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拆迁不可能是文明的,势必导致野蛮手段,野蛮拆迁往往诉诸暴力,因此强制拆迁可能会带来暴力拆迁,因而触犯《刑法》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
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可以强拆房子,按照该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
若遇拆迁补偿事宜不公允,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强制措施来拆除非法人所拥有之房产。针对已居住住宅房屋的拆迁,负责方应对该房屋所有人根据被拆房屋原始建造面积的重置价值以及房屋
拆迁前可以扩建房屋,但需要经过合法的规划手续,集体土地上房屋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经过城市规划许可,未经合法手续扩建的属于违章建筑,行政机关有权责令拆除。如果政府已经确定拆迁范围,则不再允许进行扩建,确定拆迁范围之后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房屋拆迁评估是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进行评估,房主不签字不影响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效力。 有效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 2、选择评估机构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