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本罪指的是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本罪的渎职行为可以分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两种类型,因此,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认定本罪的主观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肩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本罪的罪犯,致使发生重大食品安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要件 我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渎职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渎职犯罪行为不仅会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妨碍国家基本职能的实现,而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会被这样追究责任:对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最少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指的是,规定在刑法典第九章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其中,较为重要的罪名是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对于两项罪名,刑法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第一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国家机关工作
做食品加工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