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要求变更抚养权起诉书
要求变更抚养权起诉书

要求变更抚养权起诉书

2024-05-20 22
普法内容
原告: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址电话 代理人:某某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址电话 案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儿子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某某元月 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某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某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某某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需要变更抚养权,起诉孩子变更抚养权吗?
    需要变更抚养权,起诉孩子变更抚养权吗?

    孩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

    2024-05-21 64
  • 变更抚养权和要求抚养费可以一起起诉吗
    变更抚养权和要求抚养费可以一起起诉吗

    民法典规定,抚养没有独立生产能力子女是父母的责任,所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同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所以起诉时可以在诉讼请求中载明变更抚养权和请求给付抚养费。

    2021-02-23 583
  • [变更抚养权]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

    2024-05-20 30
专业问答更多>>
  • 需要变更抚养权,起诉孩子变更抚养权吗?

    孩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

    2023-05-29 15,340
  • 变更孩子起诉书怎么写,变更抚养权起诉书格式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可以变更的,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不对付不同意,就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了,本文为您提供的就是起诉变更抚养权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

    2022-10-26 15,340
  • 起诉变更抚养权能不能要求赔偿抚养费

    一、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

    2022-08-05 15,340
  •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样写,我要去写一个起诉抚养权变更的起诉书

    以下则是变更起诉状的模板,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果有必要你可以咨询律师变更权起诉状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男,1

    2022-08-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哪些要求 01:17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哪些要求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父母的变更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

    637 15,340
  • 一方要如何变更抚养权 00:55
    一方要如何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如果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就应该先联系子女与另一方,咨询子女的意见和对方意见,然后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申请公证机关的证明。这是最节省时间和成本的方法。但是实践中,对方不一定会轻易答应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这时,就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

    740 15,340
  •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01:14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时,可提供以下证据:1、原抚养子女的一方因病或因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2、原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3、原抚养子女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4、子女继续与原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证据。5、八

    2,773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