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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失职罪构成既遂应这样判:行为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
执行判决失职罪构成既遂应这样判:行为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为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客体上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强制执行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用。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通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首先,构成该罪的行为主体,应当是企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行为的内容是,前述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
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就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