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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来的债权如果是具体的债权,并且债权是有效的,可以为将来的债权提供担保。如果将来债权不确定是否有效的,不能提供担保。债权无效,担保无效。 2、债务担保是债务履行的方式之一,担保人为债务担保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由担保人偿还债务。担保方
有担保的债权是否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 是的,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 网友提问:有担保的债权是否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 律师回答:是的,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
赠与不需要提供担保。《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
1、到期债权担保是没有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1、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不能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2、如果在不同的债权关系中,债权人可以作为担保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
1、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权就会消灭,所以债权不归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
担保人破产可以在民法典中申请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索赔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
民法典在合同解除制度中新增了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该条中所说的不定期,是指合同约束力持续时间不定,而非履行期限不定。另外,在明确规定任意解除权外,还设定了解除方式上的义务,即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并且是在合理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