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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身份证; 二、户口本; 三、过去使用过的曾用名的有关证件,如毕业证、学生证等。 四、填写更名(曾用名)申请表。用名证明在你的当地派出所应该能开,正常工作日,到派出所去,走正常程序就可以了。不知道怎么做就直接问里面的工作证明。 但最好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5、等审批下来改户口交纳
不可以去掉。 户口簿上的“曾用名”主要是用于公民在相关资料核对时候,发现系统资料跟新的身份证资料不同情况下进行核对的, 银行,户籍部门,学籍部门等情况若需要核对资料也可能需要用于户口簿核对是否存在“曾用名”。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
公民要求在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资料中增加曾用名的,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等级并正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民警调查核实后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核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
户口本加曾用名最简单的方法:本人提出申请,凭相关有效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档案记载,就读学校原始学籍档案记载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才予以上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
上户口本需要准备的证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
申请个体工商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