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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界定 按政策规定,资格认定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本村常住农业户口的人口。不含以转非为目的和投靠亲属等原因迁入并不享有本村村民待遇的空挂户。 (二)户口在本村,因征占地按规定农转非的人员及其子女和本区内在原
孩子户口落户到母亲户籍所在地,是可以享有集体经济的权利的。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 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1、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 2、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 3、以农村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取得其他社会保障之前,一般不宜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之上,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认定
特殊群体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确定。特殊群体人员,如超生子女、轮换工、出嫁的姑娘、入赘的女婿,尽义务但户籍未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如国家或当地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国家和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第15条、第48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承包土地的基本资格,是享有承包权和表决权的前提,也是实现征地补偿款分配请求权的条件。但是,具备何种资格者是该集体的成员?该法没有
(一)普通成员资格丧失 1、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 2、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3、全家迁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4、未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并未规定非法集资罪,但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